户口和养老保险不在一个地方,最后能在哪领养老金?|天天滚动

2023-04-01 08:07:42 来源:法问

养老保险是退休职工的生活基本保障。之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最低15年,此前,有各种消息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要延长了。是真的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网友咨询:

我是湖南一国营企业下岗职工,下岗后养老保险都是自己交,现在已经交了十二年了,我现在把户口迁到了江西九江,本来也想把养老保险一起转过来,可是江西这边社保局说我转过来之后到一直交到50岁,湖南那边社保局说只要交满十五年到退休就可以领退休工资,我现在很纠结啊,要我在交二十年,实在是有些困难,可是我户口现在已经转到江西来了,养老保险还能继续在湖南交吗,退休后又在哪领退休工资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刘军锋律师解答:

一、养老保险的缴费地和户籍所在地在一块,在户籍所在地领养老金就可以了。

二、养老保险的缴费地和户籍所在地不在一块:比如说我的户口在山东,但是我在北京工作,在北京交养老保险,只要我退休的时候,我在北京已经缴满了10年,我就可以在北京申请退休,在这领养老保险。

三、退休地没有交满十年:那如果你退休的时候发现我在北京没有交够十年,就往前倒了。比如说我之前在上海工作,在那交满了十年,我可以倒到上一个交满十年的地方去申请退休,领养老保险。有些省是这么规定的,比如户籍所在地和你工作的地方都不在一块,你可能还有两三个工作地方都交满十年了,你可以选一个高一点的去领。

四、每一个工作的城市都没交够十年:那这种情况,最后都全回户籍所在地吧。还是去户籍所在地办理。

刘军锋律师解析: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标签: 户籍所在地 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

MORE >最新资讯

15037178970

MORE >婚姻法

Copyright 2004-2022 faping.com 版权所有   邮箱:434 922 62@qq.com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0331号-22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