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鹏律师:未达法定婚龄,两人的婚姻还有效吗?

2023-04-08 08:12:01 来源:法问

广告找靠谱律师、法律咨询,添加微信号:15037178970(手机微信同号,点击复制微信号)

未达法定婚龄,两人的婚姻还有效吗?

法妞 2017-07-31 14:14

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从调整对象的性质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关系,又包括由此而产生的夫妻财产关系。以下是婚姻法的案例分析,有助于大家对婚姻法的认识。


【资料图】

案情简介:甲男与乙女2006年经人介绍认识,当时甲男21岁,乙女20岁,同年10月二人在家乡依当地风俗举办婚礼。由于未达到法定婚龄,甲男之父代为办理了结婚登记。2011年7月,男方提起离婚诉讼。

本案中,律师接受了男方的委托,首先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是:就目前而言,双方的婚姻是否有效?如果是无效,那么当然谈不上离婚了。

山东博睿(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边鹏律师做出了针对性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由《婚姻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看,甲乙双方就结婚登记当时而言,双方的婚姻应是无效的,但时隔多年,至2011年7月即男方提起离婚诉讼之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此时的婚姻是无效还是有效呢?法律对此问题的规定是否还留有余地呢?

边鹏律师继续解读: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一)》第四条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另外,还需提及一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本案中二人的婚姻登记手续系他人代办,这一点是否影响婚姻之效力呢?本律师认为,双方没有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只是程序的瑕疵,并不必然导致实体(婚姻)无效。

综上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可知,双方的婚姻从2007年即男方也达到法定婚龄之日起应是合法有效的。

边鹏律师补充:

法定婚龄如何规定?

法定婚龄的肯定,一方面要斟酌到天然身分,即人的身材的发育和智力的成熟环境,另一方面还要斟酌社会身分,即政治、经济及生齿成长环境,是以,列国对于法定婚龄的划定有所不同:丹麦、波兰、美国一些州划定了男二十一岁,女十八岁;瑞士、越南划定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德国、俄罗斯、新加坡划定男女均为十八岁;日本、罗马尼亚、巴基斯坦划定为男十八岁,女十六岁;菲律宾划定为男十六岁,女十四岁。在我国封建期间有晚婚的风俗,唐代男十五、女十三听婚嫁;宋明清期间男十六、女十四能够嫁娶;我国台湾“民法典”划定:“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六岁者,不得娶亲。”我国1950年婚姻法划定的法定娶亲年纪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

这和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成长水平另有人民群众的觉醒水平才能相适应。1980年改动婚姻法时,一方面斟酌恰当进步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事情和进修,和计划生育事情;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太高,不符合天然规律的请求,也离开群众、离开屯子现实。是以划定了“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此次订正婚姻法,有的同道倡议将男女的娶亲年纪同一为一个尺度,或均为二十二周岁,或均为二十周岁。也有的同道倡议低落法定婚龄。斟酌到1980年肯定的婚龄执行环境根本是可行的,是以没有作出改动。

找靠谱律师、法律咨询,添加微信号:15037178970(手机微信同号,点击复制微信号)广告

标签: 法定婚龄 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

MORE >最新资讯

15037178970

MORE >婚姻法

Copyright 2004-2022 faping.com 版权所有   邮箱:434 922 62@qq.com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0331号-22 有害信息举报

15037178970

微信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