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人可以进行破产债权申请时,我们通常也会了解到一些相应的权利,比如别除权、取回权等,这些权利和破产债权有什么区别?各自代表什么权利内容?带大家一起具体了解破产债权和别除权、取回权的各自代表的权利内容以及三者之间的区别的相关内容。
(资料图片)
破产债权与被除权、取回权都是针对企业或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时为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而产生的相对权利。
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的赵高旺律师做出了解答:
破产债权与别除权、取回权的权利来源:
1、破产债权是企业或公司在发生破产宣告后,债权人可以依据之前发生的债务就自己的实际损失进行债权申报的一种权利,破产债权大部分为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的无担保债权。
2、别除权是指在企业或公司宣告破产前,债权人已经就债务人的特定财产设定了担保,那么在进入破产程序后,设有担保的特定财产将会从破产财务中分立出来单独对设定担保的债务进行偿还。
3、取回权是指债权人对财产管理人接受的他物权的所有物进行取回的一种权利。
赵高旺律师:法学硕士,山东亁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成功办理了多起民商事诉讼案件、刑事案件及多项非诉法律业务,担任数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执业宗旨:恪守诚信、勤勉尽责、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赵高旺律师补充:
破产债权与别除权、取回权的区别:
1、破产债权是一种针对破产宣告前,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而进行申报的一项债权,破产债权中大多为无担保的债权。
2、别除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它以担保权为基础,例如,公司的某项财产在破产宣告前就设有了担保,那么在进入破产清算时,设有担保的公司财产将会先分离出来对债权人进行优先受偿。
企业宣告破产后,未到期的债权应视为到期债权,其财产上的别除权可以提前行使。
3、取回权是管理人接手管理了公司中他物权的财产,财产所有权人有权向管理人取回所有权的财产。
破产债权应当区别于别除权、取回权,三者权利产生的来源各不相同,权利清偿的顺序也各不相同。
赵高旺律师提醒:
破产债权与取回权、别除权是破产宣告后,债权人可以行使的三项不同的权利,三者在行使时的顺序和原因各不相同。别除权是优先受偿权,取回权是他物权的行使,破产债权是一般债权的行使,大部分为无担保情况,应注意区分三者的关系。
法律讲堂在债权人可以进行破产债权申请时,我们通常也会了解到一些相应的权...
法律法规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
法律百科在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人的犯罪事实需要有相关证据资料进...
法律知识我们都知道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件,我们买房后都应该第一时...
资讯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以双方感情没有破裂为由拒绝了,在这时候...
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
离婚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最高额,我国法律对此并没有作出明确...
事实婚姻也可以构成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
Copyright 2004-2022 faping.com 版权所有 邮箱:434 922 62@qq.com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0331号-22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