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否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4-06 08:15:01 来源:法问

招聘了一个新的劳动者后,公司还需要对该劳动者进行考察,看看他们是否能够胜任这份工作。有些公司发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就打算跟他们解除合同。那么,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否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山东济西律师事务所的张明舜律师做出了详细解答:


【资料图】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不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一方面,单位解除员工必须合法,不仅包括解除条件成立、合法,也包括解除程序合法。否则,就要承担违法解除的后果,在经济上支付双倍赔偿金或者被要求继续劳动合同。

所以,当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不能满足所从事的岗位时,用人单位并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是要经过一个法定的前置程序,即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岗。

另一方面,对于员工来说,是否能依据事实和法律正确提出诉请也很重要,否则,即使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但因为诉请不对也不会得到支持。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以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张明舜律师:曾从事检察工作和机关管理工作,并从事律师工作多年。以诚信,优质服务为当事人提供各方面的法律服务。

张明舜律师补充:

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结论,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支持:

1、企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

企业在规章制度中,应当对不胜任工作着一模糊性的法律概念,基于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细致性地表述,要具体罗列出哪些行为属于不胜任工作的表现,有了这个,对于后期对不胜任工作的认定,会有很大的帮助。

2、对员工的考核结论

不胜任工作,需要有员工的考核结论作为依据,而且这一考核结论需要对员工进行告知方可。没有告知的考核结论是没有法律效力也没有证明效力的。员工可以不认可考核结论,但是企业不能不告知员工考核结论。

3、员工工作中表现的具体罗列

对于员工不胜任工作这一结论,需要从员工的工作表现中具体体现。所以企业要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做一个概括性的表述,这一表述要体现出员工的哪些行为,使企业认为不能胜任工作。这些表现无需员工认可,但是企业应当进行总结,以求在后期仲裁或者沟通的过程中。使企业的不胜任工作这一结论,能够足够的实际表现支持。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不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公司以不能够胜任工作解除合同时,必须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可以要求它们赔偿。

标签: 不能胜任 规章制度 哪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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