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诺敏河:牵头建立公益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制度

2023-08-02 14:16:52 来源:正义网


(资料图)

正义网讯(通讯员车东奎)“通过制定《办法》,明确了公益损害赔偿资金如何管理和使用,进一步细化公益赔偿资金收取、管理和使用各单位的职责,确保公益损害赔偿资金依法用于修复受损公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让资金使用清晰可见……”近日,黑龙江省绥棱县财政局工作人员表示。

据了解,日前,诺敏河检察院向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当事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诺敏河法院调解,当事人自愿缴纳惩罚性赔偿金15万元。取得公益损害赔偿资金怎么管理?如何使用?如何确保赔偿金用于保护公益?公益保护效果如何评估?如何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解决这些问题,诺敏河检察院联合诺敏河人民法院,绥棱县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公益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探索建立公益损害赔偿资金运行管理制度,提升公益保护和受损公益修复效率,规范公益损害赔偿资金使用,做好公益诉讼办案“后半篇文章”。

《办法》明确了基金的设立目的是规范和加强公益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完善公益损害赔偿资金使用,促进受损公共利益的修复,提高公益保护质效。明确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财政部门和各行政机关的职责和任务。确定了公益损害赔偿资金用于维护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以及支付公益损害鉴定费用等用途。建立了资金监管、效果评估等机制,规范了资金申请、使用程序。

下一步,诺敏河检察院将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履行公益代表职责使命,不断提升公益保护的质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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